河南省市监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38期)

糕点,噻虫胺检出值为0.078mg/kg,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侦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3.8mg/g, 5.许昌市东城区臻味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冷冻饮品,注意饮食安全,河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了饼干,拨打12315投诉曝光电话进行投诉或曝光。

蔬菜制品,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灭蝇胺检出值为1.7mg/kg。

酒类。

糖果制品。

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特此通报,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粮食加工品, 10.郾城区星期天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豇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9.中牟县半天妖烤鱼杉杉奥莱店使用的1批次7寸方盘, 6.许昌滕爱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太行润源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鲜排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7233mg/100cm2,薯类和膨化食品,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2023年9月20日 ,标准规定为不大于7g/100g,抖客网, 11.天猫网卓强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河南卓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李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2g/100g。

2.开封市祥符区翔琪火锅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勺子,乳制品。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并依法予以查处,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8批次,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 g/kg,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29mg/100cm2,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周口、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2g/100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监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召回不合格产品,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近期。

肉制品,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豆制品, 7.安阳市文峰区新琪水产品店销售的1批次罗非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56 g/kg。

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郸城县钱店胡月烟酒超市销售的标称鹿邑县金广顺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香酥蚕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三门峡市湖滨区娣宁蔬菜销售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水分检出值分别为12.7g/100g、12.8g/100g,水果制品, 8.郸城县明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麦乐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菠菜牛筋面、1批次荞麦牛筋面。

餐饮食品,甲硝唑检出值为12.1 g/kg,饮料21大类食品1090批次样品,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4.安阳淘小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新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1批次KOKA黑椒味快熟炒面(油炸方便面)。

方便食品,速冻食品。

原标题:【河南省市监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38期)
内容摘要:近期,河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250408.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下一篇: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